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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速公路运鲜活农产品不用缴通行费了

www.zjol.com.cn  2005年02月0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月20日起,浙江牌照货车运本省农货免费通行省内所有公路(桥梁、隧道)

  ○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70%以下的仍需缴费

  上高速公路运鲜活农产品不用缴通行费了!今天晚上,当记者把这个喜讯告诉本报“三农”联系点——瑞安市阁一村的榨菜贩销大户郭贤国时,他连声说:“好!好!真是送给我们农民的新年大红包。”

  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办法》。这份文件规定:从2月20日起,装运鲜活农产品的挂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含冷链车、冷藏车),凭有关证件免费通行本省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据了解,目前农产品上高速公路也“免单”的只有四川等少数几个省份。

  这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对于农产品“绿色通道”,此前有关文件提到的还是“减免”通行费,而现在是全部“免费通行”,体现了有关部门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精神,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办法中指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瓜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蛋、鲜肉、鲜奶(未经加工)。

  请农民朋友注意的是,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混装车、装载核载吨位或有效装载空间在70%以下的鲜活农产品货运车辆仍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运输车辆在通过收费站点时要主动出示农业或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或鲜活农产品(指不执行检疫的生鲜蛋奶、鲜活水产品、鲜竹笋、鲜板栗等)的产地证明。

  本办法施行后,已开通的国家级、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不变,仍按原管理办法执行,柑橘运输“绿色通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管哲晖 刘元斌   编辑: 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