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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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建立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机制,设黄色警示和红色警告两个等级,用红黄“牌”,遏制如毒火腿、掺水黄酒等浙江频发的食品质量问题,《浙江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出台。
什么情况下会被亮“黄牌”呢?某类或某种食品质量市场监测批次不合格率在30%以上;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查获含有毒有害成分、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并已流入市场;某一地区的食品质量投诉集中,问题较严重;被省级主要媒体曝光,问题较严重等。接到“黄牌”的地区,要立即成立整治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市场清查,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追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实施红色警告:即某类或某种食品质量市场监测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上;被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曝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罚“红牌”的区域,当地政府除按“黄牌”整治外,对构成犯罪的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同类食品还要开展专项整治,进行跟踪监测,落实群众监督制度、片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丘石 魏奋
编辑:
何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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