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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开警车一路鸣笛撞死两童 庆元县交通惨祸调查

www.zjol.com.cn  2005年02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初春的微风,依旧夹杂着丝丝寒意。这两天,丽水市庆元县黄田镇曹岭村的一些村民,在街头悄悄地谈论着8天前的那场车祸,惋惜着两条年幼生命的逝去。

  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七)晚上8点左右,一对未满10岁的姐弟在马路旁玩耍时,被一辆一路鸣着警笛逆向行驶冲出车道的警车当场撞死。

  据知情人透露,肇事警车的驾驶员并非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这一神秘男子究竟是谁?为什么开着警车?一时间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2月20日,记者赶到了丽水市庆元县,对此事的前前后后进行了调查。

  村民:两个小孩的赔偿已谈妥

  曹岭村位于庆元县和龙泉市的交界处,与龙泉市小梅镇只有一桥之隔。出事的54省道横贯曹岭村,是村子里主要的交通道路。

  “昨天(2月19日),这辆警车已经被拖走了。据说他们已经谈妥了两个小孩赔偿的事。之前这车还‘四脚朝天’地翻在这里。”村里一家小店的老板头也不抬地说。

  这场车祸的事发地离姐弟俩家并不远。记者看到,那是一个弯道,弯度不是很大,路面宽10多米,旁边还有一条宽不到半米的小沟。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后,也引起了附近一些村民的注意。他们盯着记者,相互低头轻声交谈着。

  当记者向他们了解车祸发生时的情况,这些村民却纷纷躲避,摇着头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你们也不要问了。跟你们说了不好。”

  更让记者疑惑的是,姐弟俩的父亲宗兵等人一直不肯露面。记者采访时,宗兵把房子外的空地借给了邻居办酒宴,屋前张灯结彩,没有一丝悲伤的气氛。

  记者询问宗兵的去向时,客人们及附近居民警惕地打量着记者,一声不吭。

  目击者:孩子听到警笛声跑出来

  记者几经周折,才从一个目击者那里了解到车祸发生的经过。

  据这位50多岁的村民说,出事的姐姐珍珍今年8岁,弟弟巧巧只有7岁。弟弟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

  “初七晚上8点左右,姐弟俩在弯道旁的小屋子里玩。大概是听到警笛声,就冲了出来。”这位村民叹了口气说,“当时警笛声很响,好像很急的样子,我们也以为是警察来抓坏人,小孩子本来就对这种东西感兴趣,就赶来看热闹。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说,姐弟俩刚跑到路边不久,警车转弯时就突然冲了过来,先是擦到了路边一根电线杆,接着又撞飞了姐弟俩。“巧巧和珍珍被撞出好几米远,掉进旁边的水沟,当场就死掉了。这警车也翻了个四脚朝天架在水沟上面。”

  知情人:车速很快撞人后底朝天

  另有知情人称,当时警车行驶在庆元往丽水方向的右车道上,而姐弟俩所处的位置是在左车道的路边。警车转弯时撞到两个孩子,极有可能是因为车速过快,反应不及引起的。这名知情人还说:“警车翻了后,我们都过去看。后来交警处理时也说,车速确实太快了。”记者了解到,54省道由于较为崎岖,不少地方都竖起了限速标志牌,要求司机转弯或路过村庄时,速度控制在30码以内。同时,事发前曹岭当地并没下雨,路面没有积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村民及宗家亲戚先后赶到,致使54省道堵塞达两小时之久。警车里的司机也受了重伤,从车里爬出来后还被愤怒的村民痛打一顿,后被当地干部保护了起来。“2月19日,这辆警车才被拖离了现场,之前被宗家亲戚‘扣押’了5天,他们每天都派人24小时看护。”几位村民说。

  村主任:我没看清司机有否穿警服

  2月20日下午,记者找到曹岭村委会主任吴国华。吴国华说,他一直呆到了次日凌晨4点才离开现场,可一直没有看清开警车的司机是谁。

  “晚上9点,我听说这事后,马上就赶去现场。那时,交警和派出所民警都已经来了。”吴国华说,“警察们一边在疏导交通,一边劝说那些情绪激动的村民。”

  吴国华说:“当时那个司机伤得非常重,站都站不起了。后来我把他抬到救护车里。两个小孩子的尸体,不久后也被直接送到了殡仪馆。”

  当记者向吴国华询问警车司机的身份时,吴国华脱口而出:“这我不清楚,我也没去打听过。后来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记者再次询问“司机有没有穿警服”时,吴国华低着头,沉默了一会说:“当时天真的太黑了,我什么也看不见。我们作为村干部只负责安慰村民的情绪,其他什么都不清楚。”

  镇政府负责人:不该问的我就没问

  20日晚上,记者在庆元县城找到了正准备参加全县干部大会的黄田镇一些负责人。一听说此事,这些负责人开口的第一句都是:我不是很清楚这个事情。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镇政府负责人说,当晚9点钟左右,他接到县里相关部门的通知,立刻坐车赶往事发现场。

  “我们主要是听说村民情绪很大,还起了冲突,才赶去做一些解释工作的。”这名负责人说,“当我们到达现场时,伤员已经坐到了车里,村民的情绪也平稳了下来。”

  这位负责人再三强调,这次车祸只是一起偶然事件。“只不过因为是在春节期间发生,才激发了村民这么大的情绪。毕竟春节里讲究的是团圆和喜庆。”

  “我对后来的处理工作以及赔偿问题一概不知。只是后来接到通知说,要求我们镇政府食堂这几天多准备一些饭菜,招待一些民警。”这位负责人说,“我们遵守组织纪律,不该打听的事情都没有打听。”

  记者问他是否清楚司机的身份时,这位负责人一再解释说,他一直都站在救护车后,没看见里面受伤的司机。

  交警大队:警车确实是我们的

  2月21日上午,记者赶到了庆元县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宣传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大队里的领导上午都已经外出参加全县干部大会。

  一位姓吴的办公室主任随后接待了记者。吴主任承认,肇事警车确实是交警大队的。但他同时又说,他并不清楚这辆警车当时的“任务”以及驾驶员是谁。

  记者再三追问后,吴主任只是表示,事发当天,他们交警大队里没有一个民警受伤。因为这事涉及到警车,所有相关材料都已经上交到丽水市相关部门。

  至于警车使用相关规定的问题,吴主任解释说:“省公安厅曾发文要求警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民警业务用车、巡逻和出警等无需报告,可自行使用。一般情况下,一辆警车要有两个人及以上。如果是其他用途,那就需要大队领导或者值班领导同意才可以。”

  在交警大队,记者还看到了一张春节期间的值班表。根据这份表格,正月初七的值班领导是副大队长连志刚。

  昨天中午,记者与连志刚取得了联系。连队长表示,初七他并没有赶到大队值班,“那天,我家人生病了。我还在丽水市区的家里照顾病人,这事我前一天向大队长请过假的。至于后来大队里派了谁替我值班,这我并不清楚。我也不知道那天发生了什么事。”

  而庆元县公安局局长陈志斌则以“事故还没处理完毕,不宜对外公开”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当记者再向他了解庆元县警车使用的相关情况,陈局长表示“没有义务”回答这个问题。

  庆元县委宣传部:肇事者借警车办私事

  两天的采访中,几乎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人一谈到肇事司机,就马上陷入沉默,而后摇手表示:“到底是谁,真的不清楚。”

  21日中午,庆元县委宣传部的有关负责人找到了正在采访的记者。记者随后也从县委宣传部证实了肇事司机的身份:肇事者目前是庆元县政府小车班司机。

  据庆元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肇事司机姓王,30岁,以前是丽水市某单位的一个司机。“因为第二天就要正式上班了。当天下午三四点左右,王某用庆元县政府小车班的车子将领导送到了庆元。那天王某家中还有急事,要急着赶回丽水,便通过私人关系向庆元交警大队借了一辆警车,没想到中途出了这样的事故。目前丽水市公安局的纪检部门已经来调查此事。”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欧阳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