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拜寿惹出侵权纠纷 《新五女拜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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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声音——
顾锡东之子顾维铃——让父亲的权益得到尊重
我省文艺界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利
在庭审间隙,顾锡东先生的儿子顾维铃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我觉得他们(被告)最不应该的是把我父亲的剧本瞎弄,加上一些所谓的武打之类的东西。这不是钱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让父亲的权益得到尊重。”
在诉状中,原告提出被告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100万元,加上精神损失费、律师费、交通费、调查取证费等,共计人民币1058833元。顾维铃说,提出这个数额主要是根据顾锡东先生的声望、其作品的影响力以及现在电视剧的行情等综合因素作出的。
昨天,很多我省文艺界人士也到现场旁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都认为“这是很明显的侵权”。我省著名剧作家胡小孩说:“《新五女拜寿》从名字开始就已经侵权,而在处理人物关系、内容、情节等方面也构成了侵权,他们(被告)仅仅是以原作为基础进行发挥,将之改成了26集的电视连续剧而已”。
戏剧评论家沈祖安则认为,这起纠纷简直就是一出闹剧,“他们(被告)就是将本子拉长,只不过‘发明’了武打,但我相信这种改编有违顾锡东先生的心愿。”他认为,剧作家本人或其亲属其实只是想得到应有的尊重,“如果对方写封信来或者前来拜会一下,这样的纠纷完全可以避免”。
其实,在戏剧界,戏剧剧本被改编成其他类型的文艺形式并不少见。在胡小孩看来,以前权利被侵犯时,从来也没想过要去打官司。胡小孩告诉记者,他的剧本《三篙恨》就曾经被某些剧团改编成《洞房花烛夜》、《冤家夫妻》和《花烛泪》,而所有这些改编都从来没有跟他商量过,更别提报酬了。“在戏剧界,剧本被侵权的事情实在太多了,直到现在,浙江的戏剧家才意识到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著作权。”
昨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因技术方面的原因,法庭宣布将在两个星期之后再行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申淑芬
编辑:
欧阳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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