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年春节前发生的事。那天中午,文苑路纯真年代书吧(可以喝酒用餐)的女老板朱锦绣刚开店门,进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他穿着工作服,手里拎着一只布袋。
当时,店里只有朱锦绣、这个男人和一位服务员。男人说,快过年了,单位要搞家庭联谊会,他准备在朱锦绣这里订16张桌子,每桌10个人的标准。
按照他的要求,朱锦绣列了食单。男人不停压价,把每桌200元的标准压到150元。朱锦绣算了一下,没什么大赚,但也不亏。
朱锦绣起身上楼,准备到电脑上打印一份正式的食单,男人紧随其后。到了楼梯口,男子忽地折回身,蹿到吧台边,说布袋忘记了。
服务员笑盈盈地说,这里是不会丢东西的,边说边去拿那只搁在吧台上的布袋;男子赶紧伸手去挡,说自己来。就在两人推拉之间,一根短铁棍从布袋口露了出来!“他慌忙抓住布袋口,说是到楼上签协议;我不放心,也跟着他上了二楼。”服务员说。
男人和朱锦绣在办公室签好协议,约定当天下午4:30送来支票。朱锦绣让他留下联系方式。男人一愣,说没有电话。
“办公室电话也行。”“忘记了。”于是,朱锦绣起了疑心。
到了下午约定时间,那个男人没出现。那晚,朱锦绣回到家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幸好当时服务员眼尖,跟着他上了楼,不然,说不定会发生什么事。”
朱锦绣决定到边上的店里去提个醒。“他既然来骗我,一定也会去别的店。我的想法很简单,大家在一条街上开店,互相提个醒,这是公民应有的意识。”
朱锦绣上门提醒的第一家是离纯真年代200多米远的拉芳舍。
拉芳舍的女主管说,那天下午,这个男人来过,也是要订桌还带着食单。朱锦绣看了对方留在拉芳舍的食单———就是她开的。
“谈好了价后,那个男的一定要第二天上午8点多来店里签合同。我让他十点来。他勉强答应了,但他没来。”拉芳舍的主管说。
出了拉芳舍,朱锦绣又去了纯真年代对面的一家茶馆,茶馆的服务员也说了同样经历。朱锦绣越来越感觉到,给大家提这个醒太有必要。那天,朱锦绣翻了一下午的电话簿。查114,文苑路上10多家类似的店,她都一一打了电话过去———又有几家店家说,遇上了同样的事,其中有一店家被这个男人骗走了一条中华烟。
朱锦绣觉得这一天的事做得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