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评选出的60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奖中,浙江省长兴县长兴中学的“德育导师制”获得一等奖;杭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杭州团市委的“青少年热线”获二等奖;衢州市柯城区委宣传部“儒学美德进校园”获三等奖。
据了解,此次创新案例评选是网上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去年下半年,中央文明办面向全国征集创新案例,从各地各部门推荐的近千个案例中筛选出120个,分两批在中国精神文明网上进行公开评选,有近430万人次参与了投票。
灵感来源于大学“导师制”
浙江省长兴中学是省一级重点中学,现有学生2800余名,教职工240余名。
“德育导师制”的灵感来源于大学“导师制”。学校将德育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导师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作,对学生德育管理进行优化。
“导师”不仅在学习上关心帮助学生,还要承认青少年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从思想、生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关注学生的成长。
导师和学生比例为1∶5.6
从2002年3月起,德育导师制进入准备阶段,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吸纳65名教师参加该项工作。
当年9月,导师制开始试行,有10名德育导师积极热情地投入这项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003年9月,学校全面启动德育导师制管理模式,并且在全县推广。截至2004年7月,全校担任班级德育工作小组成员和德育导师的教师共有146名。高二、高三受导学生共459名,导师与学生比例为1∶5.6。
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记者昨天专门采访了长兴中学校长张向前。他提到“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导师”,这能让德育工作更有效。
学校先向学生提供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名单,然后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需要,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列出导师名单。
与此同时,导师根据自己所掌握班级的情况,选择受导学生。最后,根据师生双方选择的情况,适当进行调配,最后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
据了解,目前全校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党员教师都在担任德育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