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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始实施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防范体系

www.zjol.com.cn  2005年03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如果某类食品市场监测不合格率在50%以上,重大食品事件被中央和省级媒体曝光,将予以红色警告;不合格率在30%以上,问题较严重,被省级媒体曝光的,将予以黄色警示。昨天,《浙江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食品质量预警设红黄两级

  《方案》规定,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设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两个等级,省工商局认定等级后,将向有关市、县工商局通报,并抄送省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县政府。预警通报发布后,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将采取相应等级处置措施。

  解除预警按“四不放过”标准

  《方案》规定,对实施黄色警示的,由当地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对实施红色警告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由当地工商局向省工商局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解除。

  省有关部门将按照“不合格商品不下柜不放过,进货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教育处罚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有关市、县(市、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处置结果进行验收。只有预警处置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预警。

  食品安全常抓不懈

  记者了解到,除了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防范体系外,2005年,省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包括:“3·15”前后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

  据统计,2004年我省共投入抽查费用800余万元,抽查商品60余类,抽查样品24575组,商品涉及生产企业2850家(次)。全省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2148起,处罚商品经销单位2225个、商品生产企业130个,罚没款达2407.28万元,净化了市场环境。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沈雁 蔡天舜 本报记者 董华平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