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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行为入档项目难中标 宁波实施职务犯罪预防

www.zjol.com.cn  2005年03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上午,1000份醒目的挂图,“走”进了宁波的各个社区,张贴在宣传栏中,向每位市民图文并茂地展示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内容。宁波人孙先生看了挂图后告诉记者:“全社会都能够监督行政部门,这让我们更放心了。”

  从昨天开始,《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由宁波市人大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批准,是全省首个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地方法规。

  构建社会大预防格局

  《条例》规定,预防职务犯罪实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司其责,检察、行政监察、审计机关监督和指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大预防格局。行政部门必须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有效措施防止市场行为对公共权力的腐蚀,同时加强对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

  《条例》还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必须建立健全人、财、物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和制约,强化检察等机关的监督作用。据此,宁波市逐步建立起科学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表示:“《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加强和规范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标志着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从以前主要靠政策预防,转向如今的法制预防,改变了过去预防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转变。

  全面建立贿赂行为档案

  记者注意到,《条例》的一些规定让人耳目一新。其中,针对当前贿赂在职务犯罪中占有很高比例,在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尤为突出,有关部门将全面建立贿赂行为档案,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招标活动中,招标单位可向有关机关查询贿赂行为档案。《条例》还规定,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

  新规定的出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宁波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王伦君处长告诉记者,有关建立行贿行为档案的操作细则,以及一些外界十分关注的问题,目前已交由人大作最后讨论,将于近期正式出台。有关新闻单位舆论监督的操作细则,目前也在酝酿当中。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驻宁波记者 胡轶笛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