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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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四、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推进依法治省
内容与要求:研究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研究制定“法治浙江”建设规划纲要及其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人大法制委、省法制办、省司法厅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内容与要求: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拓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检查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责任人:乔传秀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3、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内容与要求: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工作,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做好选拔培养党外干部工作。
责任人:梁平波
协调人:张水堂
责任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
4、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内容与要求:搞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陈加元
协调人:陈一新、徐震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
5、全面加强政府依法行政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县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人:章猛进、陈加元
协调人:陈国平、徐震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发改委
6、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坚持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加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欧阳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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