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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www.zjol.com.cn  05-03-9 8:1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七、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加强自身工作

  一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法律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审理各类重大案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重视督促指导,不断推进全省法院工作。

  抓好重大案件审判。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把好终审案件质量关和死刑案件核准关。共审结各类重大案件2885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888件,判处无期徒刑和核准死刑罪犯961人;审结民商事案件771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36.4亿元;审结行政案件254件;审结复查、再审案件972件。另外,执结案件39件,标的金额1.9亿元;办理无期徒刑以上减刑案件1272件。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91次,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52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52件,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注重方式方法,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大要案审判、执行情况,争取监督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注重问题的解决率与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去年交办的建议提案,均已按期一一作出答复。对社会影响大、代表委员反映强烈的个案,做到办中沟通,办后即复,注重实效。高度重视省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领导督办,认真复查。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对裁判并无不当的,书面报告结果,并详细说明理由。

  强化机关自身建设。抓住加强效能建设时机,切实整顿机关作风,强化机关管理,着重解决少数干警大局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案办事效率不高、遵守纪律不严等问题。针对调查摸底中本院干警、下级法院和相关部门反映的具体问题,以及省机关效能检查组明查暗访后的反馈意见,院党组逐条讨论,提出整改措施,责成有关部门逐一落实。为建立机关管理的长效机制,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会议管理、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方面16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特别是首问负责制的实行,进一步方便群众参讼办事,社会反映较好。同时,对外公开监督电话,在院局域网上设立监督平台,接受举报,抓好执行省纪委“四条禁令”和我省法院“六条禁令”的落实和检查。

  加强督促指导。围绕中央、省委的重点工作和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先后部署各级法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服务“平安浙江”建设、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等工作。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下发加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复查听证、涉诉上访老户甄别及处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坚持和完善省高级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法院制度,深入了解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加强法庭指导工作,对基层人民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全省法院执行案件情况分析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的工作指导。

  一年来,全省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省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及政府与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干警团结奋进、艰苦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新类型、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日趋增多,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亟需法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本领。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还有待继续提高。少数案件程序把关不严、法律适用不当、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个别案件抓得不紧、审判效率不高。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对有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对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因贫困、伤病等困难亟需执行的案件,缺少救济手段。四是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人情关系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暴力抗法,以自杀、自残、进京到省闹访相威胁,到法院静坐、哄闹法庭等现象比较突出;对无理缠访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五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为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法院干警普遍超负荷工作,不仅影响身心健康,也不利于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将进一步正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继续花大力气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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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 欧阳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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