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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现金后原地藏匿 这个小偷聪明反被聪明误
www.zjol.com.cn  2005年03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3月9日消息3月4日,武义县泉溪镇王元下村的刘某在法庭上懊悔不已,想不到自己当初一个自作聪明的行为,会因触犯法律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1300元。

  据悉,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22岁,案发前在武义县壶山街道榔村一姓周的雇主家干活,2004年12月14日中午,刘某和另一工友在雇主家一楼看电视。刘某见雇主夫妻都不在家,就走到二楼书房,原本想拿本书看看,不想拉开书橱抽屉时,发现抽屉中放有现金,刘某遂生盗意,从中窃得现金2600元。但盗窃得手要离开时,刘某又犹豫了,因他下午还要在雇主家干活,自己穿的又是工作装,只有外边有口袋,如果将钱带在身上的话,雇主一旦发现被盗,自己所盗现金极易被发现,正在其犯难时,他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周全的办法,将盗窃的现金藏在了雇主书房角落的挂历堆中,刘某的如意算盘是,如果雇主没有发现失窃,等有机会再拿钱,即使雇主发现被盗,因钱还在雇主的书房中,也算不上失窃。

  刘某想不到的是当天雇主就发现现金被盗并报警,因发现及时而迅速告破,更让刘某想不到的是他盗窃现金后虽未带走,而是在原地藏匿,但该行为已使失主对财产失去了控制,已构成盗窃既遂,法院在基于盗窃既遂基础上作出了以上判决。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张武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