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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www.zjol.com.cn  05-03-10 9: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68件1566人,立案的案件数同比下降1.9%,立案查处的人数同比上升6.1%。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6亿元。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犯罪大要案,以及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犯罪金额大、影响大的案件。共查办贪污贿赂在5万元、挪用公款在10万元以上的大案729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9件,同比增加32.4%。查办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390件,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105件,厅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4件,要案数同比增加29.8%。查办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19人。

  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1件,同比增加13.2%。其中,徇私舞弊案19件,滥用职权案79件,玩忽职守案62件,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8件;重特大案件61件,同比增加22%;科级以上干部62人,同比增加14.8%。

  提高办案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建立案件线索移送的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提高自行发现线索、自行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强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并在部分检察院试行案件提请批捕移送起诉时随案移送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行为,推进依法独立办案。深化对办案质量的认识,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案件办准;同时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策略和方法,结合办案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使案件的办理既有好的法律效果,又有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已侦查终结1328件,经审查已起诉1135件,起诉率为93.6%。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抓好省委《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在检察环节的落实。结合办案,继续深入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多发行业系统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法制宣传警示预防。全省检察机关会同建设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启动了行贿行为档案查询试点工作和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工作,在金融、海关、医药卫生、国土管理等系统,与809个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行业预防工作,对499个重大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57份,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93次。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监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成立了“五大百亿”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了“五大百亿”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省人民检察院还对上年立案查办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加强预防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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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云龙  编辑: 欧阳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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