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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www.zjol.com.cn  05-03-10 9: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五、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加强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基层检察院建设是重点。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为目标,以争创先进检察院和示范检察院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广大检察干警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省有53个集体和3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李斌同志被授予“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以身殉职的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顺海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成为全省检察干警的杰出代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是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举办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轮训班,对全省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为采取措施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战斗力打下了基础。坚决执行省委的“六项”廉政承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七项具体规定和省委对政法领导班子提出的争做“八个典范”的要求,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同下级检察院主要领导谈话制度,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同时明确“三个不准”,不准一把手具体经手管理钱物,不准领导成员介绍工程,不准检察长擅自驾驶公车,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认真开展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以教育为先导,以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办案办事的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突出问题,促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广泛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警奋发进取,争先创优。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一步落实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相结合,提高广大检察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干警的违法违纪减少到最低限度。

  加强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2004-2007年人才发展规划》,引导人才培养工作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继续坚持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技能训练、培养高层次人才、理论研讨五管齐下,推进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通过加强学历教育,全省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比例数已达62.8%,另有76人参加了法律研究生在职学习。省市两级检察院举办了72期培训班,对2600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全省侦查、公诉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初查、侦查预案制定、公诉人庭审考评和民事行政案件审结报告说理训练和竞赛活动,其他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全员岗位技能训练。推进“一五三”人才工程建设,加大对专家型、复合型和业务尖子三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以解决执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以课题制研究为抓手,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干警中形成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促进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先进检察院”的考核标准,强化动态考核,激发基层检察院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全省有7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开展创特色工作,全省确定了17个基层检察院为规范化管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科技强检示范检察院,鼓励各个检察院创造出自己的亮点和特色,丰富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内涵。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直接联系基层的制度,帮助工作和基础相对落后的基层检察院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全面加强。制定实施2004—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和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建设规划,以信息化为龙头,以科技强侦为重点,逐步建立有检察特色的科技装备体系。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集数据、视频、语音于一体的全省检察机关三级综合信息广域网已基本建成,办公办案条件继续得到改善。

  全省检察工作有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1)业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依法独立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的力度仍有待加大;少数案件办理质量还不高。(2)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影响执法办案;有的基层检察官队伍面临着断层的危机。(3)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还需要加强,个别地方不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杜绝,干部违法违纪仍有发生。(4)检务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有的地方经费困难,办案装备落后,难以适应惩治高隐秘化、高科技化犯罪的需要。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办案和技术用房仍没有达到国家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基本建设标准。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仍有待改进和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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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云龙  编辑: 欧阳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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