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一审判决一起挪用千万元公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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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3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长兴县财政局总会计吴兰珠,利用保管县财政资金的职务之便,与该县商业银行职员裘蓉相互勾结,大肆挪用财政资金,数额高达11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构成挪用公款罪。3月10日,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吴兰珠、裘蓉有期徒刑各15年。
吴兰珠现年38岁,是已吃了十几年“财政饭”的“老财政”了。由于业务熟悉,领导将保管全县财政资金的大权交给了她。原本,吴兰珠倒也勤勤恳恳、规规矩矩。但自从1998年被其丈夫的外甥女裘蓉打开了一个“缺口”后,却栽在犯罪的泥潭里爬不起来了。
裘蓉现年32岁,高中文化程度,长兴县商业银行职员。1998年8月,裘蓉想买一辆摩托车,可手中一时又没有钱,于是就瞄上了保管县财政资金的舅妈吴兰珠。因为一笔财政资金正好存在商业银行中。由于买摩托车的理由实在说不出口,裘蓉就以弟弟做生意需周转为由,向吴兰珠开口要借用公款。碍于情面,吴兰珠竟然答应了裘蓉的要求,开出转帐支票从财政资金中划出了2.8万元给裘蓉的弟弟。
此后,裘蓉的借款要求一个接一个,借款数额也越来越大,理由清一色是家人做生意需周转。而吴兰珠竟也胆大包天,“照单全给”。从1998年至2002年的短短4年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8次,总计1100余万元。
案发后,长兴县检察院全力追缴赃款,除最后一笔205万余元追回外,还在资金转出的企业或个人处追缴及动员家属退赃共计700余万元。到目前为止,仍有100余万元赃款下落不明。在其中一份笔录中显示,裘蓉仅在上海一次赌博就输了82万元。
吴兰珠和裘蓉的犯罪行为很隐蔽,县里一年一度的审计和市里3年2次的审计都被她们蒙混过关。但终究逃不出群众的亮眼。2003年9月,长兴县检察院接到了群众的举报,随后进行了秘密侦查。同年12月27日,吴兰珠被立案侦查,裘蓉闻风主动投案。深入侦查,案情真相大白,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此案被移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张萨德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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