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7日半夜,一名省国税局下派女干部在绍兴住处突然被泼硫酸致使毁容。昨天,记者从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的主犯——官欲熏心的原省国税局干部和其所雇凶手,已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雇凶者杜荀珍,39岁,1995年9月从部队转业进入省税务系统,国地税分设后与34岁的朱某同为省国税局人事处干部。2002年3月,两人同时被下派挂职,杜荀珍任湖州国税局局长助理,朱某任绍兴国税局局长助理。
2004年7月12日,挂职期限将满的杜荀珍与朱某一同竞聘省国税局人事处副处长一职。最终,杜荀珍失利。年近不惑的杜荀珍认为这次竞聘是升迁的最后机会,要强的她接受不了失败的现实。
几天后杜荀珍纠集妹妹杜海珍和在东阳经商的黑龙江人王世林,商议报复办法。杜荀珍向王世林提供了朱某的照片、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由王世林物色人员具体实施。王世林出钱要老乡商立从东北老家赶至绍兴。
7月20日,王世林和商立跟踪确认了朱某的住址,掌握了她的生活规律。7月26日,王世林再次从东阳赶到绍兴与商立会合。第二天晚上,两人共同在朱某住宅附近守候。当晚10时30分许,商立尾随朱某至一二楼间的楼梯平台处,将硫酸溶液泼向朱某的面部后逃离现场。朱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属重伤,伤残程度为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