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少还0.24元罚息853元”的消息闹得全国沸沸扬扬,人们开始质疑银行相关的信用卡条款,建设银行总部随即宣布刷卡消费10元内未还可视作还清。而实际上,有关“欠款10元以下视为还清”的信用卡还款人性化操作,杭州多数商业银行早已在内部推行,但出于对信用卡业务赢利等考虑,大部分银行都是低调处理。
今天上午,建行省分行、招行杭州分行有关负责人对外宣称,贷记卡客户人民币10元之内、美元账户1美元之内的费用到期未还清,银行均视同还清,不收取利息。
消息一出,社会各界拍手称快,但建行省分行发布该消息的有关人士却显得无奈:“这个消息的发布确实增加了我们的美誉度,但造成了银行本身利润的损失,我们当月将损失大笔应收账款。”杭州某股份制银行新闻发言人邓先生透露,信用卡资金多来自银行间拆借,银行需支付对方3%左右的拆借利息,消费者免息将造成银行很大损失。把宽限期(额)作为卖点进行宣传,可能会危及整个信用卡产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杭州银行界大部分人士认为“欠账则全额计息”只是银行的警告性措施。按照约定,持卡人在还款期限内全额还款才能享受免息待遇,只还其中一部分则视作一种违约行为。
不过,邓先生说,虽然各银行在信用卡章程中明文强调“全额计息”,但在具体操作中,仍为客户留了余地:除了欠款金额有10元以内的宽限外,还款时间上也有2—3天的缓冲期。即持卡人因非主观因素,逾到期还款日2至3天,银行一般也不会对其进行罚息。只不过,出于赢利考虑,各银行均不愿承认、宣扬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