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积极维护广大务工人员权益,图为外来工在中心帮助下领取欠薪。
伊宗工摄
在义乌务工的开化农民刘义龙,在老家通过电视了解到义乌—开化联合维权工作站建立的信息,但当时他“根本不相信能有什么作用”。被老板拖欠了几百元工资、屡次要不回之后,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与企业主协商沟通,企业主仍不愿支付刘义龙的工资。随后,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免费为刘义龙代理,在他付不起诉讼费时给他垫付,最后帮他要回了全部工资。刘义龙感慨地说———
工人自己的组织为何濒临“失语”窘境
名列全国百强县前列的浙江义乌市,拥有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职工队伍庞大。当地户籍人口68万,外来人口却超过了74万。绝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在中小型非公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小商品和外贸产品加工,劳动关系错综复杂,职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介绍,每年劳资纠纷、劳动争议多达1万起。这其中,70%获得解决,30%由于维权成本高、维权渠道不畅等原因而得不到及时解决,由此酿发种种事端。
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转而依靠地缘关系形成的组织,甚至采取极端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义乌,“安徽定远帮”、“江西玉山帮”、“开化帮”等农民工的自发组织一度十分活跃,并获得了一部分农民工的信赖。
作为工人自己的组织,工会在劳动关系协调中却不得不濒临几乎“失语”的窘境。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吴建宪分析:“法律赋予了工会维权职能,但在现实中,工会自身履行职能不到位,意识不强;二是工会在履行职能时,遇到了外界设置的‘障碍’。”
工业化、城镇化的迅猛发展把县级以下工会推到了最前沿,县级以下工会成了工会工作的“桥头堡”。然而,受工会传统运行模式影响,县级以下工会力量单薄。据了解,浙江省县级以下工会中,劳动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专业干部十分稀缺。全省县级工会一般6—8个编制,最少的只有3个。义乌市总工会仅有8名工作人员,且没有一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在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往往受制于企业主,工会工作停留于“活动型”层面,“唱唱跳跳,发发戏票”,“开会搬凳子,打球吹哨子”,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却无能为力。
维权新机制:变“单枪匹马”为“借风借力”
面对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劳动关系,面对职工迫切的要求,义乌市总工会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借力”维权的新路。
2000年10月,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成立。这个中心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具有法人地位。中心的主管单位是义乌市总工会,业务上接受“公、检、法、司”的指导。已组建工会的2354家企业为中心的单位会员,基层工会入会后,职工就成为中心的自然会员,未入会企业的成员及社会公民经申请,也可成为中心的个人会员。
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主动建立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变“单枪匹马”为“借风借力”,实施社会化服务:
———与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义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工作部,把工会法律援助融入市法律援助体系,为维权中心会员提供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这样,既解决了工会法律工作人员代表职工参加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阻力,又疏通了工会维权的渠道。
———与律师事务所“挂钩”。市总工会与义乌市天地法律服务所、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紧密合作,复杂、疑难案件由法律服务所人员与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办理。市总工会提供案源,在营业收入中按比例提成,作为维权中心的经费。
———建立工会跨地区联合维权工作站。在义乌的开化籍职工已超过2万人。义乌市总工会与开化县总工会为此联合成立了两地工会联合维权工作站。仅这个工作站,就为职工追回工资等105.72万元。目前,诸暨、慈溪等地的总工会都主动与义乌市总工会建立了长期互动的关系。
“这样的工会,就算没要回我的工钱,我也信赖!”
社会化维权的“义乌模式”大大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权中心成立4年来,共受理会员投诉案件3112起,办结2831起,调解率达93.2%;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113起,免费为职工出庭诉讼代理114起,阻止群体性恶性事件28起,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92.03万元。
在义乌一个旧村改造工地上务工的江西人江四洲,从高处摔下造成10级伤残。包工头在支付了数百元医疗费和补偿款后就不再问津,还强迫他签下一份不得纠缠的协议书。维权中心受理纠纷后多次调解,随后接受江四洲的委托向义乌市法院提起诉讼,在开庭前中心再次调解,最终为江四洲争得1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款。江四洲说:“不少工友因为没钱,也耗不起时间,都不敢打官司。没想到我自己没进一次法院,工会就使我赢了官司!”
农民工虞修明1997年在安装货梯时从井道内坠落,被评定为工伤6级。从1998年起,虞修明先后经历了3次仲裁申请、5次诉讼,都因为工伤单位变更、管辖权等问题而未获得赔偿。几年的权利主张,还使他背上了高额债务。经人介绍,虞修明找到义乌市总工会的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投诉,维权中心受理后,通过查阅大量案卷、梳理案由,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第6次诉讼。2003年5月,法院判决电梯公司支付虞修明10.68万元工伤赔偿款。
2004年,浙江东阳籍农民工朱洪林被建筑公司的包工头拖欠了3万多元工资。他找到总工会的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先给他让座倒茶,记录他的详细叙述,然后打电话给建筑公司老板协商。又跑到10多公里外的建筑工地上与老板交涉。谁知那位老板对中心工作人员采取回避、拖延的态度,中心人员经过多次耐心说服,仍没有结果。维权中心代理提起仲裁并帮朱洪林拿回了工资。朱洪林说:“对维权中心这种为了给工人说话不惜‘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方百计’的精神,我十分佩服。就算没要回我的工钱,我也信赖工会!”
江西弋阳中畈乡农民邵金克带37名老乡承接了浙江省一家装饰公司的工程,完工后公司却一直没有按约定支付工资。在苦等两个多月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工人把怒火转移到邵金克身上,将他租房内的物品洗劫一空,并预谋更大的闹事。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获悉后,立即与该装饰公司总部联系,经过两天两夜商谈,使职工都拿到了工资,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被及时遏止。
“义乌模式”:有推广价值吗(专家观点)
浙江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方火春认为,义乌构建的总工会领导下的维权大平台,有效避免了各类民间维权组织的无序化以及其他负面影响,使职工权益保护能落到实处,扩大了工会维权的社会影响。
全国总工会调研组认为,义乌市总工会积极创新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依法维权机制,不断强化维权职能的工作,尽管目前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义乌模式”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有效破解了工会维权难题。
长期从事工运理论研究的专家分析,“义乌模式”带来多方面的启示:
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是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的根本保证。义乌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会工作,协调理顺工会与各方面的关系,每年为市总工会提供200万元专项经费。市委、市政府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坚强后盾,与少数地方把加强工会工作与优化投资环境割裂开来的认识,形成了鲜明对照。
不断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必须进一步完善维权机制。“义乌模式”的实践表明,工会要不断强化维权职能,必须以创新的理念和方法,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工会维权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机制和水平上,必须结合实际创新缺失的、弥补缺陷的、提升已有的。只有这样,工会维权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
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必须把依法维权工作做出成效来。根据法律的规定,运用法律的手段,依靠法律专业人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义乌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义乌的实践表明,在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条件下,依法维权是做好维权工作的有效途径。“义乌模式”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依法维权出实招、有实效。职工说:“市总工会办案子,有一个抓一个,抓一个成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