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有55%的宾馆饭店电话计费系统存在问题,不同程度地多收了消费者话费一事经杭州日报财经版披露后(详见3月15日本版),广大市民反响强烈,物价部门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宾馆饭店在代办电话服务收费中,存在计费系统设置不合理、多收费和乱收费等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了杭州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
自定“标准”多收费
3月16日,检查人员兵分两路,对市区部分宾馆饭店代办电话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记者随着检查人员来到了延安路上的某饭店,随机抽查的一张长途电话单上,一个午夜0时以后打了36秒的国内长途电话,显示话费为0.24元,按该饭店自行定的加收15%服务费计算,应该是0.276元,但该饭店的收费单上却显示向住店客人收取的费用为0.30元,服务费竟高达25%。原来,该饭店的电话收费系统,在收取电话费时,对分值的处理采取了“四舍五入”的方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在地处昌化路的某宾馆,检查人员发现该店的计费系统在向住店客人拨打本地网移动电话时,一律按每分钟收取通话费,拨打中国移动的每分钟0.45元,拨打中国联通的每分钟0.40元。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网移动电话,通话费标准为每3分钟0.40元,以后每1分钟0.20元。抽查的1张话费单上显示,2月4日,一客人拨打本地手机时,通话时间2分27秒,按规定收费为0.40元,而该宾馆实际收取了1.35元,多收金额0.95元。
在凯旋路上的一家宾馆,检查人员发现该宾馆的计费系统采取了“见分进角”的方法,如住房客人拨打长话,金额的尾数不论是0.01元还是0.09元,该宾馆一律收0.10元,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四星级以上才可收15%服务费
记者在跟随检查中发现,两家宾馆饭店都没有挂星,延安路上这家饭店按长话费的15%收取服务费,昌化路上这家宾馆原先不收服务费,但从最近开始,也向住店客人加收15%的通话服务费。
据了解,关于宾馆饭店收取电话服务费问题,省物价局2001年就有明确规定,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为旅客提供营业区内(市话)电话服务不得收费,提供长话、传真、区间电话服务,可按通话费标准加收10%(四星级以上宾馆15%)的电话服务费。而抽查的三家宾馆饭店中,有两家擅自提高了服务费的标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价部门表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重点整治,整顿和规范宾馆饭店电话费收费行为,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杭州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