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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楼市,到底该下什么药 各路专家共同把脉
www.zjol.com.cn  2005年04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路高歌的浙江楼市,眼下变得有点敏感。

  过热的争论早就有了,只不过在调控的背景下,人们更关心的是:国家为什么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怎么看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到底怎么去调控市场?

  昨日,对最敏感的房地产市场问题,省内各路专家包括经济界、房地产界和省消协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这场由省房协、省城市科学研究会、省老教授协会主办的“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研讨会”上,各种观点相互碰撞,反映了人们对于目前房市的不同看法。

  房子并非都要买

  社会对房地产财富和房地产市场的规律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导致一系列错误的观念、认识、行为和政策,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教授

  是不是必须要人人买得起房子?政府是不是要通过“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来抑制房价上涨?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教授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人们需要从五个方面来认识。

  1、在住房消费方面,不可能实现“居者购其屋”。

  有一种观点认为,住房消费将会出现“忧——有——优——又”这一购房潮流。即每个人将从没有房子到拥有房子、好房子、又一套房子。贾生华教授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说法,房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并非是所有的家庭都买得起。事实上,浙江的人均居住面积、住房自有率已在全国名列前茅。

  2、警惕将买房作为致富途径的想法。

  在浙江的不少地方,很多人将买房投资作为实现致富的一条途径。贾生华认为要警惕这种趋势。没有一样东西能通过交易真正增加财富,如果将太多的资金投入楼市也将影响到其他行业的发展。

  3、改善住房需求应该找市场。

  贾生华认为,改善住房应该找市场。社会保障用房应该稳定,而不是扩大,有人买不起房子是正常的,政府要解决的是人们没房住的问题,更多的人应该通过市场去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

  4、政府要提供保障性住房。

  由于土地资源的限制,住房的供应非常有限,而需求增长迅速,政府要做的是提供保障性住房,但房价应该由市场自行调节而非通过政府来调节。

  5、应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

  贾生华认为,哪个价格水平是合理的,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政府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建立适应房地产市场特点和市场规律的市场制度,通过政府管制和调控,克服市场失灵的危害,从而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要,调节房地产增值收益分配,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系统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调控市场运行趋势。

  房地产仍是支柱产业

  发展房地产业仍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经济增长的支柱之一,是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客观需要,是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重要表现。

  ——省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朱家良研究员

  作为研究宏观调控的专家,朱家良认为,从去年以来的宏观调控对快速发展的浙江经济是一种清醒剂,凸现了浙江经济发展中土地、能源、水资源制约和环境约束;对浙江活跃的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出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强烈信号;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尖锐地摆了企业和政府的面前。

  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目前已摆在浙江的面前。朱家良认为,处于这样背景下的房地产业,首先要在建筑技术、建筑材料、建筑能耗上下功夫,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一方面,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房地产价格高企;市场发育程度低;投资性购房比重攀升,炒作现象加重。这些都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影响居民住房需求的正常供给。

  通过监管规范交易秩序

  目前老百姓反映最多的问题,除了价格太高之外,就是商品房交易秩序不规范,毁约、加价现象普遍,严重侵犯了购房者的权益。——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

  从去年以来,涉及到房地产交易的群体性投诉事件大幅上升,而在八大行业中,房地产成为被投诉最多的一个行业。老百姓房地产投诉的热点在哪里?浙江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分析,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交易秩序上,表现在三大方面。

  首先是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加价现象严重。消费者明明和开发商签订了协议书,约定了房屋坐落的位置、基准价等,但真正等到开盘,开发商却大幅度提高价格,要求消费者加价。去年经省消协调解的房地产纠纷中,只有2家企业最后承认了原来的协议价格。

  其次是广告、楼书的内容得不到兑现。比如一些楼书中宣称的一次性精装修、24小时热水等最后全部得不到兑现,而违约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在于监管不到位,使得开发商有空子可钻;而且由于这些承诺往往涉及的是公共设施,单个业主很难计算损失,增加了上诉的难度。

  此外,逾期办理三证现象突出,有的楼盘竟拖延三四年之久。

  那么,如何来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呢?叶元春认为,行政监管方面,各单位应通力合作,建立监管责任制,能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尽快细化一些相关规定,加大对开发商恶意违约的惩罚力度,例如公开披露,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房产经济偏离了四大价值

  房产业的发展并不和谐,就像一只高速运转的偏心轮。被动、失衡可能是目前房产经济突出的问题。

  ——浙江青年学院副院长王曙光

  王曙光在本次论坛上对我省房地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独到的看法。他认为,目前的房产经济已偏离了四大价值。

  偏离了房子的居住价值。

  他认为,住房的主要功能还是供人居住。中国13亿人口,一方面很多人没房住,很多人住得不好,但另一方面,房子可以像商品一样囤积着,像玩物一样藏着,是可以只买不住的。住房丧失了最基本的功能,偏离了它的居住价值。

  偏离了房子的文化价值。

  王曙光表示,房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艺术,是历史,而非砖头水泥。同时,房子也是民族文化的象征,它和特定的生活方式、审美价值联系在一起。但是,从建筑学上说,现在的民族符号、特征已基本断层,中国的建筑文化似乎消失。没有文化就是现在的建筑文化,而且此种现象将持续70年。

  偏离了房子的规划价值。在王曙光看来,许多城市的规划局成了消防局、应急处理局。规划,有时成了手中的橡皮,哪里错了就擦哪里。规划,缺乏行政意义上的严肃性,缺乏科学意义上的逻辑性,缺乏历史意义上的延续性,付出的学费太多。只规而不划,过度开发,重复建设,只顾眼下而无法对将来负责。

  偏离了房产的利益价值。

  房价的超高,到底谁负责任?王曙光说,既不能埋怨开发商,也不能埋怨炒房者。因为开发商求的是利润空间而非房价,地价已高,房价能不高?房价高也不能怨炒房者,因为利益机会是公开的。他们发的是政策财、机遇财、行动力财。

  但是要注意的是,现在的情况不协调。开发商的利益不如炒房者利益,搞建设的不如搞流通的,长期投资的不如短期投机的。短期炒房者求的是短期升值空间,房子成了资源性股票,在流通领域多方博弈,使流通价值大于居住价值,本末倒置。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实习生 徐倩文 本报记者 程洁  编辑: 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