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关于KTV侵权问题还有许多争议,北京方面仓促地判决卡拉OK企业侵权,没有表现出法律应有的理性和谨慎态度。”昨天下午,在杭州市娱乐行业学习《著作权法》座谈会上,杭州文化娱乐协会的法律顾问吴报建向记者表达了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召开这个座谈会的背景是,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13日被杭州中级法院判决侵权,赔偿原告华纳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和诉讼支出费用15000元。酷比龙随后提起了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虽然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但这已经让杭州的同类企业大为紧张,生怕赔偿的口子一开,整个行业会面临毁灭性的打击。杭州市酒吧协会秘书长王银桥告诉记者,协会从年初开始就数次召开座谈会,希望寻求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并对目前尚未浮出水面的酒吧背景音乐收费问题如何处理也进行了探讨。
吴报建同时也是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他认为,此案的裁决依据还存在着不少疑问,比如,原告华纳公司是不是权利人;受侵害的权利性质如何界定,是著作权还是著作权的邻接权;侵权的损失如何界定;是否还涉及到侵害人身权的问题。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每个个案的审判都会在这几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在会议提供的新闻通稿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句话:“上海作为中国最繁华的大都市,这类知识产权案件受案最早、受案最多,但至今未判一例,法院表示了高度谨慎和理性的态度。”或许这可以看作是杭州娱乐场所对KTV侵权案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