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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的便民追求
——诸暨市枫桥人民法庭再续“枫桥经验”
www.zjol.com.cn  2005年04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诸暨,枫桥镇。这里曾有因治安好而闻名于全国的“枫桥经验”。最近,当地7个法官组成的人民法庭却吸引许多人的眼光,因为这个普通的基层人民法庭刚刚荣获“2004年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的称号,为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做了崭新的注脚。

  “枫桥经验”源于治安,40年前,这里就因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治安而闻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集聚,使得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诉讼率一度呈上升之势,自1999年至2002年,枫桥人民法庭每年执审案件超过1000件,其中2000年达到1357件。经过深入的调研和反复的实践,枫桥法庭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条以“三前调解法”和“四环指导法”为主线,实现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化解纠纷新路子,为“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内涵。

  4月上旬,记者来到了枫桥镇。“这里私企多,人员结构也比当地其他乡镇复杂。但论起治安和官司,我们这里可是数一数二的好。”一位老乡告诉记者,这里人的性格,介于诸暨和绍兴之间,既豪爽,又真诚。

  民企老板的亲身体会

  做纺织生意的胡六炎,枫桥土生土长的个体私营老板,回忆起去年的那场官司,他至今还唏嘘不已。

  2003年10月份,诸暨一纺织厂在他厂里订了些业务,价值40万的布委托胡六炎加工。交货后,纺织厂却赖帐,这对小本经营,事先投入大量资金生产加工的胡六炎来说,打击可不小。催了几次,款子都没有要来。没有办法,只好走到枫桥法院来起诉,当时接案的法官李建成受理了这个诉讼,他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调解的方式更妥,于是原告、被告的跑了一个月,拖了一个年的欠款事件有了圆满的结果,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共识,胡六炎说,还是调解的好,不伤和气。

  记者来到枫桥法庭的时候,徐副庭长正在整理3月28日刚刚调解完了的一个案件。他说,就地化解矛盾,实现司法审判和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在我们这里已经成为了习惯。

  为了让百姓少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该庭缩短办案周期,对案件原则上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并且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条以“三前调解法”和“四环指导法”为主线,实现良性互动的化解民间纠纷新路子,既给“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内涵——人民调解法治化,又给法庭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司法审判高效率。记者手头的一个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4年9月,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调处纠纷达1032件,法庭审执案件4166件,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处理案件256件。

  四环指导法,处处彰显“为民”、“便民”

  究竟何为“四环指导法”?37岁的枫桥法庭庭长张学军给记者亮出了答案:“四环指导法”是指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四项制度,全方位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诉前、诉时、诉中和诉后四个环节中,适时地对人民调解工作加以指导。诉前,法官作为法律指导员,定期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导工作;诉时,对于简单的诉讼案件,尽量引导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诉中,即法院开庭时,请人民调解员来陪审或旁听;诉后,即法庭判决以后,对涉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的,及时向调解会反馈,为他们今后处理类似的纠纷案件提供借鉴。近年来,法庭的案件调节率达到了75%。

  联系卡——调委会——跟踪指导——尽量达成调解——调解失败,凭联系卡优先起诉。顺着这一脉络,记者发现每一个环节都围绕了一个思想“为民、便民”。这个指导方法的探索在实践当中确实起到了司法便民的效果。枫桥镇西协作站人民调解员宣雪平主任告诉记者,枫桥法庭这种尝试,把人民调解与法庭审判紧密结合起来,的确改变了以往老百姓诉讼难,怕诉讼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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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李敏 实习生 王俏允  编辑: 吴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