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月14日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今天在杭闭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审议批准了《杭州市信息化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案)》、《宁波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并讲话。他说,学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学习胡总书记重要讲话,重在领会和把握实质,重在指导和推动实践。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了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今年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法治、保障发展,以人为本、维护民利,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这一总的要求,着力抓好立法工作,重点搞好监督工作,切实做好代表工作。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先进性教育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确保常委会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李志雄、徐宏俊,秘书长李步星等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永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有关《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