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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港保护立新法
www.zjol.com.cn  2005年04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已于昨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象山港沿岸及岛屿新建或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电解、制革、炼油、有色金属冶炼、水泥、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禁止在横山至西泽连线以西岸段新建修、造船项目。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魏皓奋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