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如今正面临“大修”。“昨天刚刚结束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的修订草案进行了初审。
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政府部门应加强测绘成果资源共享;建设单位敷设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必须及时竣工测绘,并将测绘成果及废弃地下管线资料,送所在地测绘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