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全面实施招投标工作改革,实行管办分离打造阳光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统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总体思路,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透明、高效、廉洁”的四项交易统一平台,取得显著成效。据介绍,庆元县投标交易统一平台是于去年12月底投入运行的。集中办理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项交易活动,实行“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这是庆元县政府职能还权于市场、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有益探索,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窗口和途径,是加强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举措。
推进体制改革,从历史上结束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
在传统管理模式中,一些行政主管部门集“决策、管理、操作”为一体,管办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极易出现管理上的盲区,发生违规暗箱操作,造成监督不力、纠错困难等问题。为此,庆元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该县招投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撤消了涉及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各行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分散在各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能进行整合,统一建立庆元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实现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上全分离,主要负责各类交易活动全过程监管,旨在实现管办分离,强化监管,防止政出多门,变部门管理型为窗口服务型机构,促进作风转变,确保高效廉洁。同时将原隶属不同部门的政府采购、土地等交易中心,从原主管部门中剥离,建立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投标中心与审批中心相结合,业务、财务上相互独立,日常行政管理委托审批中心代管。主要负责承接各项交易活动,为建设单位、采购单位、出(转)让单位、企业、竞价人、受让人、供应商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平台,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县监督办、招投标中心、行业主管部门互不存在隶属关系。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招投标规则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从源头上克服了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多头分散监管和管办不分问题。
强化源头治本,采取硬措施,防止“暗箱操作”
针对过去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投标交易热点、难点问题,庆元县从制度改革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铲除“自由裁量权”。建立了全县统一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标准格式化,严禁更改评标内容、分值比例和评分标准,防止评标办法这一关键性的“游戏规则”出现对号入座等现象发生。取消业主单方面实行资格预审的做法,实行集体决定的资格后审。取消简易工程技术标分值,规定凡500万元以下的简易工程,100%使用单一商务标,技术标作评审响应性通过,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在商务标评定过程中,取消业主事先确定下浮率的做法。建立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制和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示制,防止随意变更工程量和增加造价。取消标底标后复核,实行标前复核标底制度,防止业主随意调整工程价格。把各方“自由裁量权”降到最低限度。
铲除“人为因素”。取消业主入围推荐权,遏制“跑路子”、“找关系”之风;取消入围关,全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形成广泛的竞争局面,防止串标分利;禁止地域限制、行业垄断、限制资质和抬高资质门槛等歧视手段;取消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审核权,彻底解决管办不分问题;重新界定国土出让职责,使土地的收储与交易、管理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防止串标、陪标;严格控制项目班子的更换;严格控制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行为,杜绝人为因素。
铲除“暗箱操作”。建立交易信息公开、交易制度公开、评标办法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扣分理由公开、预中标人公开、查处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公开、工作纪律公开、工程结算公开的“十公开”阳光制度,防止透明度不高、因信息不畅而发生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指定人员保管报名材料,强化责任追究,防止名单泄露。取消暗标评审法,防止标底泄露,引发中标结果不公。取消无标底招标,防止工程造价被投标企业所操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律采取明标下浮率中标、合理低价中标、抽签法随机中标。
统一进场标准,明确交易规则,健全监控机制
一是统一进场标准。进场交易的范围是: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单项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以及单项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计、监理、设备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超过规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工程;国有、集体的产权或股权的转让,以及政府特许权、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权出让等交易活动。严禁场外交易或体外循环。
二是统一交易规则。出台了《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暂行办法》、《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若干规定》、《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等系统的办法和操作细则,制订了统一使用评标专家库等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有章可循。
三是统一接受监管。各类交易活动进入招投标中心后,接受执纪部门、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三个层面的统一监管。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重大项目邀请人大、政协监督。还有业主、企业、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正。县监督办实施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从单一的场内监督延伸到合同履约、工程量变更、结算等监管。为防止管办不分,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环节的具体操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标前、标后的监管工作,使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管职责明确、前后贯通。出台了《庆元县招投标监督实施细则》、《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中心配备了先进的信息系统、屏蔽系统、监控系统,对标中活动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和实时录音录像。这种多管齐下的监管方式,从软硬件上构筑了强有力的监督防范体系。
规范运作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建立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资源共享、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中心报名、统一管理办法、统一评标标准、统一运作规则、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专家库的“十统一”管理机制。
在具体运作中严把“九关”:一是备案关。做好招投标备案内容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种类交易新的管理办法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评(定)标办法进行备案审查。二是标底关。规范标底设置形式,标底一律实行明标底办法或工程量清单招标,不再采用暗标形式,其中明标底必须经审计部门审核。三是公告关。凡是在中心进行的各项交易项目,都由中心一个口子对外,通过中心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有关政策规定。四是开标关。规定接标时间与当场开标时间相一致,按规定时间将投标书加盖有效印章后密封送达中心,由招标人签收,防止内外串通利用时间空隙进行投标书调包,确保程序的严密性。五是评标关。提倡实行技术标通过法,不设具体分值,以商务标评定结果确定中标人;启用了全封闭评标系统和全程录音录像的监控系统。六是定标关。中标结果当即在中心网站和信息栏公示三天,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确保中标结果得到投标人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七是合同关。严格把好合同内容,特别是补充协议内容的审查。防止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相一致,偷梁换柱,暗箱交易。八是履约关。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项目班子到岗率的监督检查。九是结算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结算,加强对工程决算的审核,实行决算审计结果公示制,防止工程结算严重超出合同价。此外,建立首问责任制、电子考勤制、一审一卡、一事一评活动,印发招投标服务事项指南卡,对受理登记、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审核签发、封标开标、收费管理等环节实行规范操作和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这些新举措有力保障了统一平台的健康运行,确保交易活动的“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程序透明、高效廉洁”。
庆元县统一平台开局工作运行和发展形势良好。三个月来,共受理工程项目、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127宗,申报入市交易总额1.8823亿元。成功交易建设工程、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106宗,交易总额达7456.6万元,其中工程交易37宗,预算投资5765.5万元,实际中标价为4808.49万元,节资957.01万元,节约率16.6%;政府采购57宗,预算价329.2万元,实际中标价272.1万元,节约资金67.08万元;土地交易8宗,国有产权交易4宗,竞标价比起始价增加882.6万元,经过公开竞标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平台实现了“阳光交易”,确保了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从历史上结束了工程承包权上要“跑路子”、“找关系”之风,防止了干部的钱权交易、遏制了“阳光下的腐败”,使我们的干部把精力放在抓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安全管理上来,同时大大节约了国家、集体资金的支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