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大医院,竟然有个体游医开设门诊,公然坐堂行医。这一切,都是因为医院有一个“爱钱”的院长。昨日,绍兴中医院原院长钱冬生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检察院介绍,2001年-2004年间,钱冬生利用担任绍兴市中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个体游医游某等人在该院及下属医院开设肛肠、乳腺、五官等专科门诊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游某送的5.2万元。
去年11月,钱冬生又应个体游医莫某的要求,为其在医院开设手外科谋取利益,收受莫某送的1万元。
另外,从1999年-2004年,钱冬生在为他人承接该院病房大楼新建及维修等工程项目、医生承包门诊或为游医开设专科门诊、医疗器材商销售医疗器材上谋取利益,先后13次收受他人11余万元。
昨日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绍兴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陈福兴,2000年下半年-2004年2月间,陈福兴时任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先后收受8名基建承包、医疗器械经营及要求安排工作等相关人员的财物,共计价值13万余元。
案发后,钱冬生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所受赃款现已基本被追缴。陈福兴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已退出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