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省首次对存在问题的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3家被批评单位分别是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具体见下表)。
省环保局认为,劣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效性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之所以出现劣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个别环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
记者了解到,3家被通报批评的环评编制单位,将被责成一个月内整改完毕,省环保局将视其整改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据悉,去年12月底,国家环保总局曾经通报全国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我省两家环评单位被要求整改,另有杭州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被吊销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