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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农民消费维权不出村 消费维权网络初具规模
www.zjol.com.cn  2005年05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平安浙江千里行

  农村信息报编者按: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的消费环境不容乐观。由于执法力量薄弱,监督渠道不畅,致使农村成为假劣产品泛滥之地。近日,记者在湖州市长兴县采访时发现,该县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已初具规模,在群众中反响良好。

  现场回放:4月15日上午10点,湖州市长兴县槐坎乡新槐村的村民陈某从个体户张某的小百货店买了一袋大米。

  10点30分,张某的妻子在煮饭时发现大米有一股难闻的霉味,他当即找到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颜金璋进行投诉。

  11点,颜金璋在听取陈某的情况后,和陈某一起来到张某的百货店,经过仔细核实,发现张某出售的大米确实都已霉化变质。

  11点30分,颜金璋在和双方进行协商后,给出处理意见:张某赔偿给陈某一袋优质大米,把所有的劣质大米全部作下柜处理,并向村民作出不再销售劣质商品的承诺,陈某和张某都表示接受。

  从陈某发现劣质大米到获得赔偿,前后只花了一个小时,陈某高兴地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可以处理完毕,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目前像颜金璋这样活跃在长兴农村的消费维权员共有186人,他们在最基层,用最快的速度为村民们解决了一个个消费侵权问题。据悉,到6月底,这支队伍将扩大到226人。

  在全县非工商所所在地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聘请基层干部为维权监督员,是长兴县在积极探索农村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的同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一大举措。

  据介绍,监督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当地政府和工商所、消协的指导下,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消费纠纷,并在村民中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组织或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消费调查等有关工作任务。

  农村消费维权点的设立,不仅大大增强了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切实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在向工商部门提供线索、依法查封不法商家方面作出了贡献。去年10月,工商部门接到监督员的举报,说偏远农村的部分个体户正以超低价大量出售各种保健品。经调查,这些低价保健品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在监督员的帮助下,工商部门又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设在县城的批发部,共收缴销毁价值5万多元的劣质保健品,并对当事人徐某处以1万元的罚款,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槐坎乡十月村的一位村民说出了当地百姓的心声:“现在农村的假冒伪劣商品比较多,我们在上当后又不知道怎么办,就算有心投诉,想想各种复杂的程序,也只得作罢。现在村里有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我们投诉起来方便多了!”确实,维权监督员的存在,一方面时刻监督着农村食品的安全,大大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另一方面,他们把纠纷化解在萌发时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升级,切实推进了建设平安农村的进程。

来源: 农村信息报  作者: 记者 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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