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民告官”,湖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坦然出庭
www.zjol.com.cn
2005年05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平安浙江千里行
俗话说,气死不可打官司,尤其是打行政诉讼官司,即俗称的“民告官”,因为对百姓来说,“民告官”之难简直“难于上青天”。可连日来,记者在湖州采访时发现,这里的百姓不但不怕打官司,而且很擅长“民告官”。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如今,各行政机关只要一收到“民告官”案件的法院传票,“一把手”们就会主动到庭应诉。而以前,一遇到“民告官”,当地不少行政机关的“一把手”们和其他地方的机关领导一样,个个拼命往外躲,而站在被告席上的,往往是被拉来做替身的法律顾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这表明,湖州中院在该市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在湖州长兴,早在几年前,规定行政机关应对当年首起行政诉讼案件时,作为“一把手”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必须出庭应诉。近年来,在湖州全市,这条规则被推广。日前,还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
一位当地公安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对“民告官”保持一颗“平常心”。“进行行政诉讼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对政府来说,关键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
法院开“猛药”让“官”摆正位置
5月12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联席会。会议邀请了当地5家与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到会,分别是:湖州市公安局长、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长、湖州市建设局长、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湖州市工商局长。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窦修旺向记者透露了开联席会议的初衷:“选择这几家单位,主要是我们平时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中,涉及这几家单位的比较多。法律面前不该有弱势,‘让官摆正自己的位置’,成为我们法院开出的一剂‘猛药’。”
窦修旺说,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对审判“民告官”案件起相当作用。老百姓找机关有点难,可是法院可以争取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沈伟 记者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