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了解到,杭州首次查获了一批能播放27小时的超级版高压缩音频光盘。按照规定贩卖500张盗版光盘可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在20张光盘容量超过500张普通光盘,如何处罚贩卖超级版高压缩音频光盘者成为管理部门的难题。
这几天,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在对文化市场的全面清查中,发现一种能连续播放近27小时的超级版高压缩音频光盘,共收缴76张。
记者看到,这种光盘大小厚度和普通光盘没什么区别。该种光盘每张可容纳300首歌曲,播放时间可达1600分钟,适用于VCD、SVCD、DVCD、DVD、CD和计算机等播放设备使用,其中每一首歌曲均可单独选听,音质还不错。
对该种非法光盘的源头,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正在调查之中。
去年5月25日,在杭州贩卖盗版光碟的王某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这是杭州首次用《刑法》打击盗版经营者。
按照相关规定,个人非法经营音像制品500张以上,以非法经营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详见早报2004年5月30日第二版《卖盗版碟500张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是,技术在不断更新,以前制定相关法规的时候,一张光盘播放时间大约为一小时左右,现在查到的非法光盘最长的能连续播放27个小时,一张光盘就相当于27张光盘,20张就超过原先的500张容量。”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徐福钦说,这是一个非常头痛的事情。
徐福钦说,该种光盘以所谓“点子音乐工作室”、“龙方音乐工作室”名义向社会投放,售价每张10元。销售者均为外地人、推销地点均为农村集镇、农贸市场,以沿街兜售为主,也有经过小家电经营店代销的情况。“管理起来比较难,一般数量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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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都应追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两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