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余姚市最大的在建商场——虞舜商城两份规划设计方案的样本,人们发现了调整后的方案“人情味”更浓了:商城北边与居民住宅楼的间距由不小于6米拉大到14.7米,东南侧最大限度保护了相邻住宅的采光、通风条件。紧邻商城的阳明公寓住户们感慨地说:“原以为公示设计方案征求意见只是做做样子,没想到还真的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这是余姚市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带来的新变化。
变化首先表现为规划更“透明”了。以前好多市民对市区城建、市政等建设项目并不知情,到项目破土动工或拔地而起,才一睹“庐山真面目”。这让一些“消息灵通人士”有机会“钻空子”,在大型城建项目规划地段预先购置楼盘或商铺,图谋升值获利。随着余姚市变“闭门规划”为“开门规划”,越来越多的规划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就已进入百姓的视野,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弊端。
走进余姚市规划展示厅大厅,你便可发现大至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小至一块绿地、某个村庄整治改造规划的平面设计图、立体模型悉数在目。余姚市规划局负责人说,自“阳光规划”推行以来,凡属历史文化街区、街景、停车场、道路、公共绿地、大型公建等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规划建设项目,都要放在这里向市民公示,接受评议。
此举不仅让市民对城市建设有了“知情权”,同时也有了充分的“话语权”。笔者在余姚规划展示厅设置的意见簿上看到,一位名叫刘同尧的市民留下了这样一段话:“规划十分详尽,构想发展十分周到,好似看到了余姚今后美丽的风貌……”而更多的热心市民则就某一规划具体项目发表各自的真知灼见:大到项目布局结构合理与否,小到某一弄堂名称的谬误。由政府一手搭起的这座规划沟通“桥梁”受到了市民的一致欢迎,展示厅开放半年多来,已接待市民6万多人次。
“阳光规划”给余姚带来的另一变化是规划变得更“人性化”了。不仅市民对此有着切身感受,规划工作思路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转变。余姚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原来设计规划方案更多是着眼于合法合规合理,站在市民角度去考虑方案设计相对较少。但现在不一样了,特别是涉及高层建筑、医院、垃圾中转站等项目规划时,往往会考虑项目会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如何把影响在规划中尽量减小到最低程度。至于项目公示中市民提出的建议、意见,规划部门对合理部分加以采纳,未能采纳的也一一向市民作出反馈、说明。
为从制度上确保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对周边建筑尤其是居民住宅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余姚市还特意对这些项目的公示规则设置了“三部曲”: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前,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选址方案;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公示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透视图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限的距离等内容;项目动工前,再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批后公示牌。此外,余姚市还实行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制度,由市规划局聘请市民担任城市规划社会监督员,对各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