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委在杭州举行追授吴顺海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会上讲话。夏宝龙、王辉忠、葛圣平、李青等省领导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出席会议。
会上,贾春旺向吴顺海同志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吴顺海同志“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宣读省委《关于开展向吴顺海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吴顺海同志生前为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2004年5月12日晚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幸被一辆超速行驶的汽车撞成重伤,抢救无效,于同年6月11日以身殉职,年仅47岁(其先进事迹详见本报1月18日第一版报道)。
贾春旺在讲话中说,吴顺海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优秀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吴顺海“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就是要大力宣传和弘扬他牢记宗旨、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以他为榜样,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切实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学习吴顺海,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就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就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要正确对待人情和名利,清贫自守,廉洁自律,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和人民的意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习近平在讲话中说,吴顺海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一名模范的检察官,是我省基层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吴顺海同志不仅是全省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也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向吴顺海学习,就要把学习他的先进事迹与当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为浙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还举行了吴顺海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会前,贾春旺、张常韧和习近平、夏宝龙、章猛进、王辉忠、陈云龙等会见了吴顺海同志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