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绍兴规模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新型毒品团伙贩毒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以贩毒罪判处余俊杰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志新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李建国、唐玉平、徐勇死缓、10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期,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何炎健、朱惠芬、王群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
去年5月至10月间,陈志新、李建国、唐玉平分别合伙或者单独,从广东、芜湖等地购买、运输甲基苯丙胺、K粉、摇头丸、大麻叶至绍兴贩卖。余俊杰多次向陈志新等3人出售甲基苯丙胺和介绍贩卖K粉、摇头丸。何炎健为陈志新等人介绍从广东购买K粉、摇头丸和大麻叶。徐勇、唐玉平、朱某为陈志新等人在绍兴卖毒品。
去年10月,李建国、唐玉平在从广州到绍兴的途中,被铁警抓获,当场搜出甲基苯丙胺176.6克。
本案的最大特点是运毒方式诡秘,方法多样。在运输过程中,为逃避警方抓捕,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不仅有常规的运输方式,如用包携带等,也有近年来出现的新型、隐蔽的藏毒方法,如嘴含毒品等10多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