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6月2日召开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完成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
去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步骤。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从我省经济结构布局和省属国有企业现状出发,我省确定了数个首批改革企业进行重点推进。目前,列入首批改革的大多数企业已基本形成改革总体思路,有的已进入实质性运行。此外,其他省属企业的改革也在积极推进中。
在听取了省国资委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后,吕祖善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大、影响力强,是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当前,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企业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国企改革的批示精神和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措施,加紧部署,将新一轮省属国企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吕祖善强调,今年年底前,所有省属国有企业都必须成立企业负责人挂帅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筹备改革的前期工作,酝酿研究改革思路,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帮助指导企业改革。要根据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同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对一般竞争性企业或经营困难的企业,要进行整体改制,促进国有资本退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完善省属国有企业专职监管体系,选择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对企业进行专职监管,从体制、机制和奖惩考核等方面加强专职监管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企业改革中要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保持社会和企业稳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副省长金德水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