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境内外媒体刊登了《温州炒煤团山西遭封杀》等文,把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说成是“炒煤团”,一时间弄得沸沸扬扬。
为此,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会同浙江省政府驻北京(山西)办事处、温州市协作办等组成的调研组,专程赴山西,完成了《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首度以官方报告的形式,得出了重要结论:“从总体上看,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是一种具有相当风险性的长期投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运作。”记者近日拿到了这份调研报告,又专程赴温州采访相关情况。
温州人到山西从事煤炭行业由来已久
浙江省调研组一行在山西省协作办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走访了山西省浙江企业联合会(筹)、山西省中小矿山井巷企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和部分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的温州民营企业,了解了发展历程和现状。温州人到山西从事煤炭行业由来已久。第一批大部分是上世纪80年代进入山西的原井巷掘进队伍,基本为温州苍南和平阳县的井巷工程公司职工。当时,中国尤其是山西进入新建煤矿高峰期,温州掘进队伍技术高,肯吃苦,迅速占领了山西煤矿掘进市场,承担了几乎90%的新建、扩建矿井井巷工程。1993年煤炭市场放开,具有温州人市场开拓意识的一批掘井队经理或职工,就地“转业”,率先在当地承包煤矿,开始煤炭采掘、生产和经营。
第二批基本是2000年后进入山西的。当时煤炭价格在多年的低位盘整后突然上扬,但煤炭行业的高风险使金融借贷难度增加,在山西煤炭开发资本紧缺的情况下,一些原本从事皮革、房产等行业的温州商人,抓住市场契机,以家族集资、民间借贷等形式筹措资金,到山西投资兴办煤矿。
山西现有煤矿3000多个,其中中小煤矿占75%以上。温州人投资的煤矿约300个,占煤矿总数的10%,占中小煤矿的13%。温州人累计投资30多亿元,年产量总计2000多万吨,约占山西省煤炭年产量的4.5%,全国煤炭年产量的1%。
温州人投资的煤矿,承包期一般都比较长,最短的6年以上,多数在10年以上,最长的30年以上。这些煤矿中,年产量9万吨以下的占28.2%,9万吨至150万吨的占71.8%。山西省已决定在今年底关闭省內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为此,温州人正在积极采取联合重组、技术改造、提升产量等应对措施,有的已经计划转向大中型煤矿。
有利于提升产业层次和增强经济活力
山西长治的池里煤矿,现在的管理者是温州人吴明多。他介绍了这里的情况:2003年,这个镇办企业改制,温州人以3010万元买下了煤矿70%的股份。去年下半年,温州股东又拿出1000万元,宁愿停产三个月,对整个矿井进行了彻底的技术改造。这样,煤矿年产量从15万吨提高到21万吨。他说:“按照现在的生产规模,我们每个月上缴的税就有五六十万元,一分不少。而且每年都会无偿地捐15万元给镇里,算是一种另外意义上的补偿。”浙江省的调研报告表明,温州民营企业在承包山西煤矿后,大多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了生产设备的更新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利于山西省发展能源工业,提升产业层次,增强经济活力。
温州人承包的多是技术落后的小煤矿,原来基本采用人力挖掘或炮采等土法开采,浪费大,回收率低,安全性差。温州人接手后,投入300—400多万元购置一台长臂式掘煤机械,回收率由20%左右提高到60%—70%,成倍增加了单位时间采煤量。同时,改造原煤上井提升技术,小煤矿原来基本采用人力装煤、人推煤车,温州人投入资金后,改用耙斗装煤,铁罐提升原煤出井,一罐可提1—3吨。更先进的还改造矿道,安装斜向传送带,与机械式采煤机配合,更大幅度地提高出煤量。
这样,变原来的人力作业为机械作业,大大减少了下井矿工人数,也降低了井下事故人员伤亡机率。还有,安装必要的瓦斯监控器、报警装置、抽放设备等,在安全生产方面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温州市协作办的同志告诉记者,温州民营企业进入山西,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利大于弊。
煤炭是山西主导产业,财政收入70%来自于该产业。温州人的初始投资中,承包煤矿的资金流向拥有矿权的当地县、乡政府和企业集体或自然人,成为县、乡及村集体财政的重要来源。采办设备的资金则流向当地的其他经济系统,促进了煤炭关联产业的发展。他们的后续投资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在提高产能后,为地方增加了税收。温州人投资引入大量设备,需要大批懂技术的人才,这样也就推动了当地劳动力市场结构的优化和发展,促进了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的形成。温州人的市场意识和创业精神,带动了当地群众的观念转变。温籍企业家还经常赞助、投资当地教育、卫生等公益、慈善事业,为当地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不利方面在于,温州人投资的多数是中小煤矿,存在着生态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率不高、安全生产等问题。
为民营企业进入中国能源领域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温州市协作办的同志对记者说,温州人进入煤炭领域,根本的动因是资本的逐利性。但这不能成为他们受歧视的理由。从资金投入的角度看,他们是购买承包权,实实在在地开展生产经营,没有短期买卖煤矿的行为,是投资而非投机;从生产环节看,他们在技术改造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扩大产能,并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属于正常的企业生产行为;从销售环节看,他们基本都是就地直接销售煤炭,价格跟着市场走,没有通过集中买卖的行为炒高煤价。所以,温州人“炒煤”的提法是不合适的。
浙江省的调研报告则从另一高度来做出判断: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是浙江、山西两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有效形式,也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多年来我国煤炭社会投资严重不足,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有利于提升资本效率,为煤炭行业兼并重组、加大现代化投入、强化安全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也为民营企业进入中国能源领域、参与能源市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记者由此事联想到当前一些社会现象,某些媒体一不调查研究,二不分析利弊,就给别人扣上“炒”什么的。这些盲目的炒作,混淆视听,千万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