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15个全国“土地日”,省外宣办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向媒体通报了我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据通报,去年作为重点治理整顿的开发区(园区),目前已从全省原有的758个减少到134个,开发区(园区)总个数和规划面积分别比原来下降82.3%和75.6%。目前全省134个拟保留的开发区(园区)已上报国务院核准。
去年,我省立即暂停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的修改、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规划的修改。坚决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项目、高尔夫球场、高档别墅的土地供应,有力地遏制了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促进了用地结构的调整。
去年我省还开展了新上项目土地审批、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六项清理整顿工作。清查了从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1.8万余个新上项目的用地,涉及面积69.7680万亩。
经过对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检查,全省已基本杜绝了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协议出让行为。2004年,全省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1416宗,面积5.2万亩,成交额573亿元。
去年,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如,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化标准控制在20%以下,严禁建造“花园式”工厂;鼓励建造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加大对违约责任的追究力度,如宁波市依法收回或调剂闲置土地102宗6973亩,收取土地闲置费369万元。
我省出台了集约利用土地的多项政策措施,对各市、县(市、区)实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解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的考核办法;按照全省工业用地平均价格和各地原有的工业基准地价、最低限价标准,建立全省平衡的工业用地最低限价标准体系,实现工业用地价格的统一有序管理;全面实行土地出让合同附件约定管理;在土地出让合同附件中约定项目竣工期限、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单位面积产出、土地闲置标准、土地退还转让条件及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追究土地使用者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