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余杭区高地村举行村民代表会议,议题是2000米河道疏通和砌石工程方案,会上26名村民代表在“工程表决书”上签字,占实到代表数的89.7%。第二天,议题表决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工程开工前,工程的预算也在公开栏中公开,村民代表会议还选出了村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工程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施雪龙指着挂在村委会会议室的“民主决策流程图”说,村里有规定,凡重大事项都要经过这样的民主决策程序。
这些举措源于5年前一次工程建设。那时,高地村实施道路硬化,投资200万元的工程经村“两委”商量就通过了,尽管村干部一心想把工程做成村民满意工程,但问题还是出现了。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致使工程质量受到影响。村民批评村干部“不负责任,损害集体经济”。无奈之下,干部们硬着头皮与村民座谈,把办事的缘由、设想、目的以及过程一一说清楚,并派出村民代表去监督施工,村民的不满情绪平息了下来:你们早该把情况公开跟我们讲清楚。
事实教育了干部。几年来,高地村在村务公开、议事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村事让村民当家作主。2002年至2004年,高地村先后完成了自来水、电网改造、村庄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10项工程,总投资660万元,都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流程操作,村民的意见、牢骚很少,且纷纷为村的发展出智出力。干部们感叹:“由村民作主,心齐气顺,事情好办多了。”在高地村,对村干部的评价尺度在村民心中。每年年中和年末,全村所有党员和村民代表要听取村干部述职,然后对村干部的报酬进行无记名评定。
村事村民定,“村官”村民评,高地村实施“阳光村务”让村民有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高地村出现了可喜的“三多三少”:村民支持村干部工作的多了,关心村“两委”决策的多了,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多了;上访事件少了,迷信赌博少了,骂人发牢骚少了。全村2004年人均收入从2002年的4600元上升至8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