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举行第45次常务会议 吕祖善主持原则通过《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等
浙江日报杭州7月11日讯今天,省长吕祖善主持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核说明,讨论并原则通过《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省建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促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加强对固体废物的产生、回收、处置、利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文物保护是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内容,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完善业主自治的运作机制,加强对物业使用、维护的监督,对于维护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文明城市和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按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副省长王永明、盛昌黎、陈加元、茅临生、金德水,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参加会议。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王瀛波
编辑:
何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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