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20日讯 省政府今天召开全省环境整治暨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会上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
省政府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从去年开始实行省政府领导重点建议、重点提案领办制度,原则上省长和副省长都直接牵头办理一件或两件重点建议、提案。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尽快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快生态省建设步伐》的重点提案。省政府对这个提案高度重视,由吕祖善亲自领办,并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省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全省各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各种探索和实践等作了专门调研,提出了初步答复意见。目前,省政府关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性文件已基本形成,待进一步修改后近期下发。省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对此表示满意和肯定。
吕祖善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加大,探索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去年以来省级各有关部门明显加大了专项生态补偿工作力度,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充分体现了生态补偿的要求,取得了较大成效。今后,省政府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加强生态补偿力度,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吕祖善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各地、各部门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并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吕祖善强调,环境污染整治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和保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要把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保护是硬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紧密结合起来。今年是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首战之年。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咬住既定目标,确保完成八大水系的年度水质控制目标和治理任务、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进度任务、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任务。要重点抓住钱塘江、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要围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继续探索实践产业化、市场化的路子;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实践“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无害化”的路子。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处置各类环保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7月13日和14日,吕祖善实地检查了黄岩化工区和平阳水头镇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听取了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指示。
副省长陈加元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政协副主席龙安定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