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加元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4)
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加元说: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经过这两年的实践,特别是通过连续两年的环保执法检查,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突出地表现在: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环境压力继续加大。去年,虽然工业废水排放总量比上年减少了17%,但全部废水排放总量仍达281亿吨,比上年增加41%。二氧化硫排放814万吨,增加109%。二是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钱塘江流域经过整治,部分江段水质有所好转,但东阳江、南江、金华江、武义江、浦阳江浦江段污染仍十分严重,杭州段近年来水质也呈下降趋势。鳌江水系污染严重,水质长期处于劣5类。嘉兴市大部分地表水质处于5类、劣5类,水功能区基本不达标。近岸海域环境污染与上年相比虽有所好转,但赤潮发生仍较频繁。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嘉兴、衢州、金华的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种植业化肥、农药施用量大,氮磷流失严重,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农村河道淤积污染也很突出。四是环保信访量居高不下,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去年,全省环保信访量达51万件,比上年增长10%。去年以来,长兴天力蓄电池公司、宁波华光不锈钢公司、东阳画水镇竹溪工业区、新昌京新药业公司等均因环保问题先后引发群体性纠纷事件。苏浙、萧绍、东阳诸暨、浦江诸暨等跨界污染纠纷也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环境污染问题,历史地看,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辩证地看,也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客观上需要一个过程。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按照这样的要求,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地区的执法整改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展不明显。特别是今年跟踪检查中发现的6个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反映出少数地方领导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够强,对执法整改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决心还不够大,部分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法制意识还不强,对环保执法检查还存在侥幸心理。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今年全省计划开工建设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到目前为止,仅开工3个。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也明显滞后,有的污水处理厂未能达标排放。
二是环境污染整治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一些地方在加快淘汰“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产业的同时,对如何加快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思路还不宽,办法还不多。一些地方在推进环保重点监管区企业关、停、转、迁中,对如何处理好企业的遗留问题,还缺乏有力的扶持政策。一些地方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产业化、市场化运作的力度还不大,与部分兄弟省市相比,我省的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还偏低,还有18个县(市)尚未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这些问题,制约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
三是环保执法监管力量仍然相对薄弱,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综合执法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地区的环保执法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仍然有待加强。一些企业有法不依,少数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依法处置、科学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事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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