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工资指导线及其他相关指标,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奖金津贴调整分配办法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给多少,由老板们说了算?随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式实施,今后,工资给多少,老板还需和员工一起“算算”。
近日,记者在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自主决定机制,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金华市已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日前,金华市政府办公室专门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金华市域内的所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专项集体合同形式签订工资协议。
据了解,金华市从2002年开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工作,并在试点过程中逐步扩大规模。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市总工会加大了对基层工会骨干的培训力度,并建立了一支有30多人组成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加强对企业工资协商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目前,金华市共有4253家不同经济类型的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6个,覆盖2773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其职工年工资增幅在3%~10%之间,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