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财自断手腕也心甘
今年4月,向贤军来到浙江打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结识了老乡高某等人,并开始琢磨“发财之道”。高某等人面授机宜:我们先把你的手砸伤,然后你故意骑自行车去撞汽车,你手上有伤,赔起来可以拿到很多钱,到时候我会分钱给你,一个月可以赚好几千呢!
向一听是去撞汽车,连称不敢做的,不敢做的。可他嘴上说不敢,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跃跃欲试。
此后,向贤军等人接连在杭州制造了两起“交通事故”。为防露馅,他们准备打两枪换一个地方,遂“移师”嘉兴桐乡。
向贤军躲在一堵墙后,看到老乡在对面招手,知道有车子来了,马上骑车冲过去。由于前两次尝到了甜头,这一回,他们把诈骗数额由原来的一二千元提至8000元。他们没有想到,这次提价不但没能得逞,反而栽了个大跟头。
谨防骗局警方提醒市民
制造“交通事故”要求索赔,是近段时间出现的一种新型诈骗伎俩,犯罪分子缘何屡屡得逞?
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寿智勇分析,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经济上的问题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由于宣传到位,外来务工人员也深谙此道。此外,新交通法不但规定了机动车撞人负全责,而且还规定,如果机动车参加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法律规定,实施自己的诈骗计划。
犯罪嫌疑人向贤军交代,他们多把犯罪实施地选择在僻静的小路口或岔口,且多找外地车下手。原因有三:一是机动车从小路上出来,车速比较慢,能够确保自身安全;二是这种地方过往车辆行人较少,骗钱把戏被识破的概率很小;三是外地驾驶员异地发生事故,心情烦躁,总想息事宁人,早点处理掉,私了的可能性大。以上种种,便于他们狮子大开口。
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经过精心策划,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如何才能有效防范此类诈骗、识破这些诡计?在此,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员:
平时驾车时要多注意周边情况,多留个心眼;如遇可疑的交通事故,首先要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千万不可图省事轻易私了,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报案后,在交警过来之前的间隙,如果旁边有见证人最好留下他们,或将其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抄录,以便配合警方调查。有些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觉得可疑,但自知理亏,往往选择息事宁人,这种花钱消灾的心理反而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