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分布
湖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在湖南省境内居住的有汉族、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回族、壮族、白族、维吾尔族等41个民族。
湖南各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除古称“华夏”的汉族是湖南的古老民族外,苗族、土家族、侗族、瑶族等也是自古以来就长期生息在湖南境内的民族。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则是从外省迁入湖南的。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湖南少数民族人口有657.53万,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18%,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0.21%。主要分布在湘西、湘南和湘东边远山区,其余的人口分散杂居或聚居于全省各地:如武陵山和雪峰山以西的山区聚居着95%以上的土家族和苗族人口。贵州高原余脉和雪峰山以西的山区,聚居着96%以上的侗族人口。湘桂、湘粤边界之间的山区是瑶族人口的主要居住地域。
主要少数民族
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或“毕际卡”。唐、五代时,该民族发展很快,势力逐渐强大,其首领被朝廷任命为刺史,掌管各洞、溪(古代土家族行政单位)。元、明时,设永顺、保靖等宣慰司。清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国家认定为单一民族。他们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土家语支。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永顺、龙山、保靖、吉首、凤凰、桑植、大庸、古丈等县、市。
苗族:自称“果雄”、“缩”或“髦”。古时生活在“左洞庭、右彭蠡”一带,后西入武陵山区,定居繁衍。他们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花垣、凤凰、吉首、泸溪、保靖、古丈、龙山等县市和城步苗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以及麻阳、绥宁二县。
侗族:自称“千”或“金”。侗族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瑶族:自称“尤棉”。很早以前就散居在湘南、湘东等地的丛山密林之中。瑶族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主要分布在江华瑶族自治县和江永、蓝山、宁远、道县、新田、郴县、桂阳、宜章、资兴、常宁、隆回、新宁、城步、辰溪、溆浦等县。
壮族:古为“百越”的一支,自称“布越”、“布壮”,秦时称“西瓯”、“骆越”。东汉以后称“俚僚”,以后通称“布壮”。他们有自己民族的语言,即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清塘壮族乡。
回族:湖南的回族主要是明初由南京和北京迁来的。回族有文字,即回文。语言与汉族通用。主要分布在常德、汉寿、桃源、隆回、邵阳等县和邵阳、长沙、衡阳、湘潭、株洲、岳阳等市。
此外,还有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在桃源县和常德县。白族,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
少数民族地区特点
湖南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边远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地域广,人口少,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缓慢。物产除粮食作物外,还盛产桐油、板栗、棕片、药材和兽皮等山货。此外,还有丰富的木材、草山、矿产和水力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大力发展生产,开发资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少数民族大多分散居住在边远偏僻山区,交通运输不便,90%以上从事农业和林业生产。他们的底子薄,条件差,生产力低。目前,仍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是以粗放的耕种方式进行生产劳动,经济不发达,属于贫困落后地区。今后,湖南省各级政府将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工厂、矿山,办农、林、牧场,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发展商品生产,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