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人,已成为信息社会和现代文明的一大公害。近日,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名誉侵权案,起因就是某网站的管理员在其论坛上发布了一个“号召”大家一起骂某人的帖子,被不堪辱骂的原告告上法庭。
姓名电话被公开几百人回帖谩骂
据原告赵凯(化名)说,他和被告方恺(化名)几年前曾是业务合作伙伴。据称,方恺经营的是一家国内某品牌手机网站,而赵凯也是另一个手机网站的站长,双方曾就网站内容有过合作,后来停止了合作。
但赵凯没有想到,有一天方恺竟在网上发帖子,“号召”大家一起来骂他。“那是8月20日下午4时,我无意间上了方恺那个网站的论坛,一上去就看到有一个总固顶的帖子,题目就叫‘大家都来骂赵凯吧’。”而发帖者的署名正是方恺的网名“小侠”。
在赵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有一张网上截图,图上显示这个帖子是当天中午13时16分发上去的,帖子还公开了他的手机号码。
在接下来的10多个小时中,有100多人对此帖作了回复,内容都是响应“号召”对赵凯进行肆意谩骂。赵凯说:“这个论坛我以前也经常上,好多网友都认识我。他这么一来,我在网上简直是声名狼藉。”
下载证据打官司双方将对簿公堂
在朋友劝说下,赵凯向江干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和证据,要求方恺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要求在论坛上以总固顶的形式发布公开道歉的帖子。
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被告方恺对部分事实矢口否认。他说,双方积怨由来已久,他一直认定是赵凯想“搞”他,并怀疑更早出现在其论坛上的一个辱骂他及家人的匿名帖子是赵凯所发。
当记者问方恺有无发过这一帖子时,方恺默认了,但又补充说他并没有公开赵凯的电话号码。
负责受理此案的江干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杨佩林认为,在信息时代,网络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极大的物质利益和精神享受,也不免存在种种问题。此案符合立案要求,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
网上骂人要小心法律责任须承担
此案立案后,很快在网友中引起反响。有些网友表示,自己曾有过网上发帖骂人的经历,原来以为网上纠纷网上解决,大不了被管理员“踢”出去,没想到还可能要负法律责任。“看来以后在网上说话也得悠着点了。”一名叫“我爱企鹅”的网友说。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振华说,在这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虽然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录网站,但在现实生活种已相互认识并了解对方的网名,原告的网名也为其他一些网友所知悉,而且被告发布的帖子上还公布了对方的姓名或者手机号码等真实个人信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双方的网上交流已变为“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网友间的交流”,因而不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而具有一定的现实性。被告主观上具有毁损对方名誉的恶意,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对方的公正评价,其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