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统一安排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进行
浙江日报杭州9月30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出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决议、地方性法规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安排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进行;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根据决定,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43名,丽水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补选的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主持会议。他说,最近省委常委会批转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刻领会省委通知精神,认真落实《若干意见》的要求,着力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促进人大工作规范化。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徐宏俊和秘书长李步星等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永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