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办理出国、出境业务咨询:87280185
-台胞、外国人签证咨询:87280561、87280539
-出境办事投诉:87280606
-24小时语音咨询服务:87068080
-办理出国手续都需本人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代理。
-申请人照片规格:免冠两寸光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相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长度2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自行拍摄的一次性快照、翻拍照片、各类彩色打印机打印照片(含数码照片)无效)
-首次办理护照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迁入杭州市户口未满一年的需发函回原籍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为5年,新版护照可以延期二次,每次5年;持照人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
-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申请回执领取证照。
-护照系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外使领馆签发的需发函到原签发地调查;有国外居留权且暂住在我市的人员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的,需提交国外居留证和临时户口证明。
-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原护照,杭州市户口人员且原护照签发地为杭州的,换发护照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护照系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外使领馆签发的需发函到原签发地调查。
-护照遗失声明作废要登报证明(市级以上报纸),护照遗失的,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后,方予补发。
-持照人应在“持照人签名”栏内用正楷签上自己的姓名,必须用毛笔、钢笔或专用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不得涂改。
-申请人本人在领取证照后,必须进行认真细微的“自我查验”,包括照片、姓名(包括中文和汉语拼音)、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