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查获首例用网络违法兜售远程教育视频课件案
近日,台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取缔了一个利用网络兜售远程教育视频教学课件的网站,这是省内破获此类案件的首例。台州市工商局也就此掀开了该市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的序幕。
经查,当事人郑某于2003年11月购置了服务器和必要设备,租用电信光纤,运用自学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在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立网站——“个人学习俱乐部”(后更名为“视频教学下载网”),从事网上视频教学课件收集活动,并在未经课件著作权人的许可下对外发布链接。至案发时止,郑某共收集发布了2009门计6万讲视频教学课件,这些课件多为全国各地大学的远程教育课件,涵盖了常见的各种高等教育专业课程,如法学、会计学、物理学、计算机应用、土木工程等,甚至有浙江大学和吉林大学计算机本科的全套视频教程。
在网站开通初期,郑某为了获得点击率,浏览该网站的网民只要注册为免费会员,就可以免费通过郑某提供的链接下载需要的课件。2004年年底,郑某收集的视频课件资源已相当丰富,且网站有了较高的知名度,访问者众多,遂将网站更名为“视频教学下载网”,并开始实行会员制度。郑某将会员分为积分会员和VIP会员两大类。积分会员是指通过在该网站上发布视频教学资源换取积分,再以积分下载需要的视频课件,类似“以物换物”的交易方式;VIP会员则是指以一定金额的人民币换取相应的积分,得到下载资格。VIP会员分为临时会员、普通会员、一年期会员、终身会员等8种,分别以50元至1000元不等金额为入会条件。郑某为此申办了工行、建行、农行、邮政、招行5个银行账户,收取各地网民的汇款。截至案发时,工商人员共查获来自全国各地的汇款5000余元。
据负责此案的工商执法人员介绍,郑某虽然只是将网上收集远程教育课件非法出售,尚未构成侵犯知识产权,但郑某本人并未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属于无照经营。目前台州市工商局已对郑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吕律 元伟标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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