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浙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取得了新的成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浙江省今年以来,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自律要求和他律措施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同时,为了遏制“期权腐败”,浙江省委于11月出台规定,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辞职“下海”后,3年内不得到原管辖范围内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