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浙江电信”)获悉,中国电信将从2006年1月1日零时起对由其向客户提供的各项电信业务的计费、收费周期进行调整,把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计费周期,调整为每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即按自然月计费、收费。
按自然月计费、收费,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客户消费习惯,进一步提升电信服务水平。这一举措的实施,无疑将给广大电信客户带来方便。为此,浙江电信希望广大电信客户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浙江电信同时表示,将积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保障自然月计费、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实行按自然月计费、收费后,电信客户的交费时间也将做出相应的调整,敬请客户注意交费时间的变化。详情请拨打各地中国电信客户服务热线10000或在当地营业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