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将被正式批捕
李良朝在最后陈述环节十分紧张,主持人一再询问,其一度保持缄默5分钟,最后吞吐说到:“是疲劳驾驶犯了大错。”而孙长军表示不做陈述。
浙江在线2月13日杭州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江山)今天下午,记者专程赶赴义乌,听取了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主持的交通事故公开认定会。据最新消息,驾驶员李良朝将于明天上午被正式批捕。
回放:6人当场丢命 婴儿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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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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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现场见到,死伤人员家属也参加了这次公开认定会。事故认定主持人认为,2006年2月6日6时20分,李良朝驾驶皖H41009号车从安徽省潜山县驶往浙江温州市,行驶至杭金衢高速公路往衢州车道120千米+400米处,车辆碰撞前方由孙长军驾驶的因故障而停车的皖N06590号车后,碰撞右侧护拦,坠下落差5.40米的路基外,造成前车上乘客方某等6人当场死亡、1名11个月大的婴儿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客王某等18人受伤,两车、路产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两位驾驶员分获主次责任
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有关检验、鉴定结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交管部门就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责任认定为:李良朝持A2类驾驶证在身体过度疲劳的状态下仍驾驶皖H41009号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能及时发现前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致使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和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过错,应负主要责任。
而另一名超载车皖N06590号驾驶员孙长军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过程中,遇车辆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停车和正确设置警告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只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和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的规定,因此认定其担负造成事故的次要过错,负次要责任。
赔偿:死伤者家属要求合理赔偿
李良朝在最后陈述环节十分紧张,主持人一再询问,其一度保持缄默5分钟,最后吞吐说到:“是疲劳驾驶犯了大错。”而孙长军表示不做陈述。
记者早些时候已获悉,安徽当地政府已经担保,让保险公司垫资200万处理善后事宜,记者现场询问了几位死伤者家属,均表示,一定要获得合理的赔偿。
提醒:司机切勿疲劳驾驶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金华支队副支队长郑军告诉记者,公开认定交通事故是必走的程序之一,这起特大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司机疲劳驾驶而造成。当事人事故发生前20公里早已感觉极度疲劳,而20公里范围内有两个高速出口,也看到浙江高速交警巡逻车的屏幕提醒。而当事人却一直拖下去,未做任何休息措施。因此郑军提醒广大司机驾驶员,在驾驶非常疲劳的状态下,一定要保证高质量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高速路上无小事,一次疏忽也许就是致命的危害。
记者另外获悉,李良朝将极有可能在明天上午被正式批捕。